萍乡银河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来源:今视频 发布: 2022-04-28 15:46
近期,萍乡芦溪县银河镇调解委员会开展日常纠纷排查,在排查时发现,村民李某与江某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表明有离婚的强烈意愿,本着积极化解、排查隐患、防止矛盾激化的初衷,经当事双方要求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近期,萍乡芦溪县银河镇调解委员会开展日常纠纷排查,在排查时发现,村民李某与江某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表明有离婚的强烈意愿,本着积极化解、排查隐患、防止矛盾激化的初衷,经当事双方要求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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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江某于2012年结婚,结婚前双方缺乏感情基础,草率结婚,婚后又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且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认为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经没有意义,经过双方慎重考虑,理当结束这段婚姻。为避免轻率、冲动离婚,镇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沈剑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说纠纷情况,并依法讲解,以情说理进行调解,但男女双方一致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已不存在任何意义,离婚属自愿。

经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和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事人承诺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如未领取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银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