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萍乡莲花县高洲乡以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立足实际,强化职责,全面建设平安和谐高洲。特别是针对山林纠纷突出,压力最大的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工作举措,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山林权属纠纷。
建立纠纷台帐,明确分级管理
全面排查梳理各村矛盾纠纷及隐患情况,做好分类汇总,形成村民与村民之间山林纠纷、村民与本村小组之间山林纠纷,村内小组与小组之间山林纠纷、村民与外村之间山林纠纷,村与村之间山林纠纷,本乡与外乡镇之间山林纠纷等六个台帐,通过建台账、盯节点,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同时大力实施分级管理,确保由村至乡逐级进行调解,强化了工作力量。目前,高洲乡前三类纠纷6起,基本上调处完毕;后三类纠纷8起,完成调处1起,正在调处3起。
开展业务学习,加强部门协调
结合高洲乡山林纠纷的案例,组织乡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信访干部逐字逐句学习《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通过认真剖析和反复的研究,深一步深化对《办法》的认识,加强了政策学习,增强了处理林业纠纷的底气。今年换届以来,对于正在处理的山林纠纷,高洲乡积极与县有关单位和法律顾问加强对接沟通,及时通报山林纠纷处置进度,做到了依法依规、有理有节调解。
多方参与协调,注重现场核实
在调处山林纠纷时,高洲乡采取当事人双方、乡挂点班子成员、村干部、林管站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多方参与调解的模式,开展深入调查、权属认定以及协商调解。对于山林纠纷中最重要的现场核实,组织林管站专业干部,反复上山核实,为调处工作提供比较专业的证件与实地相结合的认定判断依据。
耐心细致调解,注重政策引导
为加强调解有效性,在现场核实时,从专业角度解释证件与实际地形符合度,严格遵守“有证认证,无证认实际现状为主”、“双方都有证,且证件内容重合,要追认前面的证件依据”、“一方否定另一方证件,必须经法院判决才有效”等证据认定的原则。在山林争议期间,双方全部停止作业,不得随意进入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活动,控制双方进一步激化矛盾。根据最终调解情况,分别采取签订相关协议文书、申请裁定、依法诉讼等措施。
注意收集证据,规范资料归档
山林纠纷时间跨度长、调处工作反反复复。针对这种情况,注意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对相关证据复印件存档,并由乡林管站对调处过程做好记录形成档案,做到一个纠纷一个档案,可查、可追、可阅。(彭浩平/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