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孙玲 记者彭小龙)1月28日,记者从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发布会获悉,萍乡市禁燃区域为中心城区建成区,东至中环东路(含军议路→萍高路→安源工业园金光大道→320白源段);南至中环南路;西至中环西路;北至中环北路的合围区域,在这个合围区域以外的优山美域、碧桂园、金御天下三个住宅小区,以及柳源、白源两个墓区也属于禁燃区。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上述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近年来,萍乡市空气质量一直不太理想,2017年在全省排名靠后,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也曾下达整改要求,市民群众反应强烈。萍乡市委、市政府正视问题,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直面环保压力,着眼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决定在2018年10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实施禁燃。实施禁燃既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也是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需要。实施禁燃以来,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禁燃已取得明显成效。据市环保部门检测数据显示,元旦假期,该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56微克,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69微克,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下降了36微克,PM10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下降了82微克,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了100个百分点。通过民调测评,群众对禁燃的支持率达到了97.33%。
据悉,萍乡市禁燃办还制定出台了举报有奖办法,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萍乡市群众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线索奖励标准》给予物质奖励。举报方式有:电话举报0799-110;短信举报,请编辑举报信息发送至12110;邮箱举报,请编辑举报邮件发送至pxjr6776333@163.com;微信举报,请搜索关注“萍乡禁燃”公众号,点击“在线举报”模块;信件举报,可邮寄线索至萍乡市开发区武功山中大道23号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禁燃办)收,邮编337000;最后一种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公安机关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
网友评论
用户登录
使用第三方账号登录